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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会动态
学会章程
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八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登记管理机关预审后,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、表决。第三十九条本会修改后的章程,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 日内,报市科协审查同意,并报市民政局核准后正式生效。